2007/04/04初版;2014/04/18修訂(重編版面,增訂藏文,移除超連結);2019/09/29三版(變更字體;藏文改採泰式分散對齊,並嵌入ཏྲེ་ཧོར།版四家注)
論之本文——p. 03101
如除穢人心者,盡斷一切慢及過慢,較於尊重應自低劣。
p. 03101
tib.p. 04203
ཇགསུམ་པ་ཕྱག་བདར་བ་ལྟ་བུའི་སེམས་ནི། ང་རྒྱལ་དང་ཆེ་བའི་ང་རྒྱལ་ཐམས་ཅད་རྣམ་པར་སྤོང་ཞིང་རང་བླ་མ་ལས་དམའ་བར་འཛིན་པའོ།།
tib.p. 04204
消文紀錄——
如除穢人心者:像清道夫的心態。
盡斷一切慢及過慢:澈底斷除所有的慢心與過慢心。慢,梵語 मान (māna),【明‧一如《三藏法數》】:「慢者,謂同類相傲也。如於相似法中,執己相似。又於下劣中,執己為勝也。」這段解釋看來理所當然,對於跟自己程度相同的人比較,自然認為和對方相等;對於比自己程度差的人,自然認為自己比對方優秀。之所以視為過患,其細微處乃在於自己的心態。過慢,梵語 अति-मान (ati-māna),【明‧一如《三藏法數》】:「過慢者,謂於同類相似法中,執己為勝;或復他人勝於己處,執為相似,言我與他同也。」與慢相比較之下,這段解釋則是明顯的過患,跟自己程度相同的人比較時,認為自己比對方好;而跟比自己優秀的人比,卻認為自己和對方一樣優秀。
較於尊重應自低劣:和上師相比較,應該知道自己程度之低劣。消文者按,無論如何,絕不可拿自己的成就與上師比較,即便是青出於藍,也一樣不可。
我對這段本文之理解——
宗大師開示,荷負上師一切事業擔,應該抱持清道夫的心道,澈底斷除所有的慢心和過慢心,永遠要有始終不如上師的思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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