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/03/19初版;2014/04/08修訂(重編版面,增訂藏文,移除超連結);2014/04/09三版(配合藏文段落,合併消文_20070320);2018/02/10四版(變更字體;藏文改採泰式分散對齊,嵌入ཏྲེ་ཧོར།四家注)
論之本文——p. 02902
是諸堪為尊重引導所有之法,應當觀察為具不具。若完具者應修歡慰,若不具者須於將來能完因緣勵力修作。故應了知能依諸法,若不了知如是德相,則不覺察,由此退失廣大義利。
p. 02904
tib.p. 03920
ཇལྔ་པ་མཚན་ཉིད་དེ་དག་གི་རྒྱུ་བཤད་པ་ནི་བླ་མས་བཀྲིར་རུང་བའི་ཆོས་དེ་རྣམས་བད་ལྟ་རང་ཉིད་ལ་ཚང་མ་ཚང་བརྟགས་ལ་ཚང་ན་དགའ་བ་བསྒོམ། མ་ཚང་ན་ཕྱི་མ་ཚུན་ཆད་དུ་ཚང་བའི་རྒྱུ་ལ་འབད་པར་བྱ་དགོས་པས་རྟེན་གྱི་ཆོས་དེ་དག་ཤེས་པར་བྱས་ཏེ་དེ་དག་གི་མཚན་ཉིད་མི་ཤེས་ན་རྟོག་དཔྱོད་མི་འཇུག་པས་དོན་ཆེན་པོ་ལས་ཉམས་པར་འགྱུར་རོ།།
tib.p. 04003
消文紀錄——
是諸堪為尊重引導所有之法:這些能夠成為上師引導的所有德相。
應當觀察為具不具:應當觀察是否具足。
若完具者應修歡慰:如果具足的話,應該感到欣慰,並且隨喜自己。
若不具者須於將來能完因緣勵力修作:如果沒有具足的話,必須針對將來可以促成具足這些德相的直接和間接因素,積極朝這方面奮發努力,使其實現。因緣,參考消文(2006/05/25)。勵力,參考消文(2006/09/24)。修,【《大毘婆沙論》卷一六三〈定蘊第七中緣納息第二之二〉】:「問: 何故名修?答:遍修故名修。數習故名修。熏故名修。學故名修。令常淨故名修。應知此中,現在、習修所顯;未來、得修所顯。復次現在、習故名修。未來、得故名修。復次現在、受用故名修。未來、引發故名修。復次現在、辦事故名修。未來、與欲故名修。復次現在、在身中故名修。未來、得自在故名修。復次現在、現前 故名修。未來、成就故名修。」作,【《集論》卷五】:「作者,謂起造諸業,令其現行。」修作,遍修而令其現行。
故應了知能依諸法:所以應該了知能依學者之相的內涵。了知,請參考消文(2006/07/14)。
若不了知如是德相:如果不了知這些德相。
則不覺察:那麼就不會覺察自己是否完具所有德相,也難了知善知識而親近之。
由此退失廣大義利:廣大的福德智慧都因不修習而消失殆盡。退,【T30, No. 1579《瑜伽師地論》卷七十八〈攝決擇分中菩薩地之七〉】:「於善說法毘奈耶中。不修習故。說名為退。非見過失。故名為退。」又,【T31, No. 1604《大乘莊嚴經論》卷一〈成宗品第二〉】:「先世不種諸波羅蜜自性善根故。由此因緣於甚深妙法橫生怖想。由此想故於大菩提福智二聚應得不得。是名為退。」退失,因不修習而消失。義利,請參考消文(2006/07/10)。消文者按,參照上述《大乘莊嚴經論》之闡釋,消文者認為此乃指福智功德而言。
我對這段本文之理解——
宗大師開示完能依學者的種種德相之後,在這段本文中叮囑修行者自我觀察是否具足這些德相。如果具足的話,應該感到欣慰,並且隨喜自己。如果沒有具足的話,就應該針對可以促成具足這些德相的因緣,積極朝這方面奮發努力,使其實現。
最後,宗大師期許修行者應該了知堪為聞器的這些德相,否則既無法覺察自己是否完具所有德相,也難了知善知識而親近之,因此將由於不修習而致廣大的福德智慧消失殆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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