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/12/20初版;2014/12/06修訂(重編版面,增訂藏文,移除超連結);2018/05/11三版(變更字體;藏文採泰式分散對齊,此段無ཏྲེ་ཧོར།版四家注)
論之本文——p. 15602
當於所緣遮心掉等,亦莫令隨昏睡沈沒增上而轉,當令其識極為明淨,漸次修習。
p. 15603
tib.p. 21116
།གཉིད་རྨུགས་དང་བྱིང་བའི་དབང་དུ་ཡང་མི་བཏང་བར་ཤེས་པ་ཆེར་གསལ་ཞིང་དྭངས་པའི་ངང་ནས་བྲེང་ཆགས་སུ་བསྒོམ་སྟེ།
tib.p. 21117
消文紀錄——
當於所緣遮心掉等:應當在自己所緣的境當中,遮止掉舉等行相。掉,【《阿毘達磨俱舍論》卷第四〈分別根品第二之二〉】:「掉,謂掉舉,令心不靜。」掉舉,【《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》卷第四十二〈雜蘊第一中思納息第八之一〉】:「云何掉舉?答諸心不寂靜、不止息躁動、掉舉、心躁動性是謂掉舉。」
亦莫令隨昏睡沈沒增上而轉:也不可讓自己的心隨著昏睡而沉沒,甚至漸漸增上。
當令其識極為明淨,漸次修習:應當使自己的意識非常明淨,照著次第修習。
我對這段本文之理解——
這段本文教誡思擇修時必須遠離掉舉昏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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