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6/08/08初版;2013/04/19修訂;2013/12/27三版;2017/07/29四版(藏文改採泰式分散對齊,本段無ཏྲེ་ཧོར།版四家注)
論之本文——p. 01107
諸現能修者即當修習,諸現未能實進止者,亦不應以自未能趣而為因相,即便棄捨。
p. 01108
tib. p. 01512
ད་ལྟ་ཉམས་སུ་ལོངས་པ་རྣམས་ཉམས་སུ་བླང་ཞིང་དངོས་སུ་འཇུག་ལྡོག་མ་ནུས་པ་རྣམས་ཀྱང་རང་ཉིད་ཀྱིས་འཇུག་མ་ནུས་པ་རྒྱུ་མཚན་དུ་བྱས་ནས་མི་སྤང་བར།
tib. p. 01514
消文紀錄——
諸現能修者即當修習:那些現在能夠修習的,當下就應該立刻開始修習。修習,請參考消文(2006/05/05)。
諸現未能實進止者:那些現在沒有能力實際去做的。進止,【教育部《國語辭典》】:「(1)進退、去留。(2)行動舉止。」
亦不應以自未能趣而為因相:也不應該拿自己還沒有能力去做來當作藉口。趣,請參考消文(2005/12/29)。因相,生起因。【丁福保《佛學大辭典》】:「(術語)阿賴耶識三相之一。意言為萬法原因之相。……」消文者注,阿賴耶識三相為自相、因相、果相。在這句本文中,我對而為因相的理解是「作為理由,當作藉口」的意思。
即便棄捨:就即刻放棄丟開。
我對這段本文之理解——
對那些現在有能力修習的,當下就應該立刻開始修習。至於那些現在沒有能力實際付諸行動的,也不應該拿自己還沒有能力來作為藉口,而立刻捨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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