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/04/16

論源(2009/04/16)

2009/04/16
論之本文──p.13106
事故者,謂於佛法僧諸尊重所,為損為益。
論源紀錄──
T30 No. 1579
彌勒菩薩說
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
《瑜伽師地論》卷第九本地分中有尋有伺等三地之六
事故者。謂如有一於佛法僧及隨一種尊重處事。為損為益。名重事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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