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/05/22

消文(2010/05/22)




2010/05/22初版;2015/02/25修訂(重編版面,增訂藏文,移除超連結)2018/09/14三版(變更字體;藏文改採泰式分散對齊,此段無ཏྲེ་ཧོར།四家注)


論之本文——p. 17405


是故造集能引生死業者,謂住大乘加行道上品,世第一法以下,一切異生。


p. 17406


tib. p. 23909


།དེས་ན་འཁོར་བར་འཕེན་པར་བྱེད་པའི་ལས་གསོག་པ་པོ་ནི་ཐེག་ཆེན་གྱི་སྦྱོར་ལམ་ཆོས་མཆོག་ཆེན་པོ་ལ་གནས་པ་མན་ཆོད་ཀྱི་སོ་སོ་སྐྱེ་བོ་ཐམས་ཅད་དོ།།


tib. p. 23910


消文紀錄——


是故造集能引生死業者:因此,造集能引生死業的人,……。


謂住大乘加行道上品,世第一法以下,一切異生這段文字以如下標點形式理解:謂住大乘加行道上品——世第一法——以下一切異生。也就是大乘加行道上品以下的一切凡夫,亦即世第一法以下的一切有情。世第一法,【丁福保《佛學大辭典》】:「(術語)四加行位之第四。是為有漏智之最極,世俗法中之第一,故名世第一法。」


我對這段本文之理解——


這段本文小結世第一法以下的一切有情皆為造集能引生死業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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