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/06/29初版;2019/10/17修訂(重編版面;移除超連結;增訂藏文;採泰式分散對齊,此段無ཏྲེ་ཧོར།版四家注)
若由增上不顧意樂,不顧彼等,作諸善法。
p. 13904
tib.p. 18805
དེ་དག་ལ་མི་བལྟ་བ་ཤས་ཆེ་བའི་སམས་པས་ནི་དགེ་བའོ།
tib.p. 18806
消文紀錄——
若由增上不顧意樂,不顧彼等,作諸善法:(第二、)沒有強盛的貪著欲念,不顧戀自己及現有種種資材而造作善業,其果於現法成熟。
我對這段本文之理解——
這段本文闡述〈本地分〉所述第二種現法受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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