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/06/08

論源(2009/06/08)

2009/06/08
論之本文──p.13611
其差別者,謂云語業及云意業,事及意樂,加行究竟,如應配合。例如遠離殺生業道事者,謂他有情。意樂者,謂見過患,起遠離欲。加行者,謂起諸行靜息殺害。究竟者,謂正靜息圓滿身業,以此道理,餘亦應知。
論源紀錄──
T30 No. 1579
彌勒菩薩說
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
《瑜伽師地論》卷第八〈本地分中有尋有伺等三地之五〉
此中差別者。謂於不與取起過患欲解。乃至於邪見起過患欲解。起勝善心。若於彼起靜息方便。及於彼靜息究竟中所有意業。如是十種。略為三種。所謂身業語業意業。即此三種廣開十種應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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