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6/09/24初版;2013/04/26修訂;2014/02/15三版(增訂藏文,移除超連結);2017/09/16四版(藏文改採泰式分散對齊,此段無ཏྲེ་ཧོར།版四家注)
論之本文——p. 01504
雖起謗法總有多門,前說此門極為重大,故應勵力而斷除之。
p. 01504
tib. p. 02010
སྤྱིར་ཆོས་སྤོང་འབྱུང་བ་ལ་སྒོ་མང་དུ་སྣང་ནའང་སྔར་བསྟན་པའི་སྒོ་འདི་ཆེ་ཤོས་སུ་སྣང་བས་འབད་པས་སྤང་བར་བྱའོ།
tib. p. 02011
消文紀錄——
雖起謗法總有多門:雖然生起謗法罪行的途徑,一般說來有許多種。起,如前所釋,見消文(2006/02/09)。總,如前所釋,見消文(2006/02/13)。門,參考消文(2006/01/19)之門中。
前說此門極為重大:(但是)前面所說的(謗法罪行)是最嚴重的。
故應勵力而斷除之:所以應該奮發努力加以徹底根除。
我對這段本文之理解——
一般來說,雖然造成謗法罪行的途徑很多,但是後果最嚴重的要算是前面所說的(毀謗契經)行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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