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6/05/06

消文(2006/05/06)

2006/05/06初版;2013/04/08修訂;2017/05/30三版(藏文改採泰式分散對齊,此段無ཏྲེ་ཧོར།四家注)2018/07/13四版(變更字體)

論之本文——p. 00501

如《讚》中云:「能捨自利以利他,為勝是即我師尊。」

p. 00501

tib.p. 00702

བསྟོད་པ་ལས། རང་དོན་ཡལ་བར་དོར་ནས་གཞན་གྱི་དོན། ལྷུར་མཛད་དེ་ནི་བདག་གི་བླ་མ་ལགས།

tib.p. 00703

消文紀錄——

這段讚頌文字調整為:

如《讚》中云:「能捨自利,以利他為勝,是即我師尊。」的句型來理解。

如《讚》中云:就如《八十讚》當中所說的。

能捨自利以利他為勝:能夠捨棄自己的利益,而以饒益他人為首要目標。消文者按,「能……,以……為勝」這樣的句型結構,且不論兩者後面所呈現的是什麼內涵,我們或可視之為後所述為過程,所呈現者乃其目標。自利,梵語आत्महितम् (ātmahitam),利益自己。【明一如《三藏法數》】:「謂於如來所說經典,自能受持讀誦,聽聞思惟,如理修習,成就勝果,是名自利。」利他,梵語परार्थ (parārtha),利益他人。【明一如《三藏法數》】:「謂能以已所受之法,展轉為人演說,令其修習,斷惑證果,是名利他。」消文者按,在修學佛法方面,只求自己悟得無上菩提是為自利,此為聲聞緣覺。宣說教法,下化眾生而利益他人,此乃大乘菩薩之作為。

是即我師尊:就是我的上師尊重。消文者按,指阿底峽尊者。

我對這段本文之理解——

《八十讚》說,本論造者能夠捨棄自己的利益去成就他人的利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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