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6/06/26

消文(2006/06/26)

2006/06/26初版;2013/04/13修訂;2014/01/26三版(增訂藏文,移除超連結)2017/07/07四版(藏文改採泰式分散對齊,並嵌入ཏྲེ་ཧོར།四家注)

論之本文——p. 00804

是等之中,能廣師尊所有法業,大持承者,厥為度母親授記莂,種敦巴勝生是也。

p. 00805

tib.p. 01111

གཉིས་པ་སློབ་མ་མཆོག་ནི་དེ་དག་གི་ནང་ནས་ཀྱང་བླ་མ་ཉིད་ཀྱི་འཕྲིན་ལས་རྒྱས་པར་བྱེད་པའི་རྒྱུད་འཛིན་ཆེན་པོ་ནི་སྒྲོལ་མས་ལུང་བསྟན་པའི་འབྲོམ་སྟོན་པ་རྒྱལ་བའི་འབྱུང་གནས་སོ།།

tib.p. 01112

消文紀錄——

是等之中:以上這些人當中。是,指示代名詞或指示形容詞,可為單數或複數,作「這、這些」解釋。等,如前所釋,見消文(2006/04/19)作受食等

能廣:能夠弘揚推廣。廣,動詞,作「擴大、傳播」解釋。

師尊:對老師的尊稱,這裡指阿底峽尊者。

所有法業:一切如法之所作。法業,此詞組固可望文生義作「弘法利生事業」解釋,但是我認為應該賦予它更廣義的解釋,所以,把還原其於佛學之本義,作「造作、行為」解釋,那麼,法業就是如法(之)造作。

大持承者:傑出接受、繼承,又能正確護持傳承的人。持,《瑜伽師地論》卷二十四〈本地分中聲聞地第十三初瑜伽處出離地第三之三〉云:「被服受用,能正將護,說名為持。」承,作「接受、繼承」解釋。

厥為……是也:他就是……厥,如前所釋,見消文(2006/04/12),不過,當時作所有格代名詞,這裡顯然是指示代名詞。

度母:如前所釋,見消文(2006/06/07)

親授:親自授予。

記莂:今多作授記或受記,也作記別,並多指佛預記弟子成佛之事。《瑜伽師地論》卷八十一〈攝釋分之上〉云:「記別者。謂廣分別略所摽義。及記命過弟子生處。」記,標記。莂,古代的契約寫在簡帛上,從中剖開,雙方各執一半,以為憑證,稱為「莂」。

種敦巴:消文(2006/06/24)說明枯哦種三時,已經介紹過種敦巴的英文羅馬拼音。至於事蹟請參閱《阿底峽尊者傳》。

勝生:【明一如《三藏法數》】云:「謂菩薩示現、受生於壽命色力果報,勝過一切天人,是名勝生。」《阿底峽尊者傳》云:傳說尊者在被迎請到西藏弘法的前夕,曾啟請聖度母,以觀徵兆。度母指示去請問空行母,空行母說:「若往西藏當有益於正法,特由一優婆塞得獲利益。」種敦巴正是菩薩指示的一位居士(優婆塞)。如此說來,種敦巴的果報的確勝過一切天人。

我對這段本文之理解——

以上所列舉的弟子都有很高的成就,而當中又以種敦巴為最,他接受了尊者所有一切顯密教授,而且是度母親自授記的。阿底峽尊者如法造作的一切一切,因此獲得發揚光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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